第十七章 修猪蹄?
罗克站在院子里,盯着那扇关上的木门,陷入了沉思。
“玛莎知道的东西比一个酒馆老板娘应该知道的还要多。”罗克心想,但很快就把这个念头压了下去。
现在不是深究玛莎来历的时候,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。
佩奇还拴在马厩旁边,已经睡着了。
罗克走过去,从它背上解下另一个钱袋,将剩下的几十枚铜币塞进怀里,然后把空袋子卷起来塞进佩奇的肚带下面。
佩奇被他的动作弄醒了,哼唧了一声,用鼻子拱了拱他的手,然后又闭上了眼睛。
罗克蹲在佩奇身边,从怀里掏出羊皮书。
油灯光从酒馆的窗户漏出来,微弱的光线勉强照亮了羊皮书上的文字。
他将钱袋里的铜币倒出来,数了四百枚,整整齐齐地码在面前。
铜币在微光中泛着暗淡的红色,堆成一座小山。
罗克深吸一口气,将羊皮书放在铜币堆上。
嗡。
羊皮书微微一颤,紧接着铜币一枚接一枚地消失。
罗克屏住了呼吸。
第三页上的蝌蚪文比前两页更加密集,它们像活物一样在纸面上游动、交织、融合,最终凝固成一行行清晰的文字。
【任务:提升坐骑的品质,给你的坐骑修猪蹄十次。】
【任务奖励:智力10坐骑品质提升为精英铜币200】
【提示:完成任务后,花费800铜币可开启羊皮书第四页。】
修猪蹄?
罗克低头看向佩奇的四条短腿,蹄子埋在一层厚厚的泥土和干粪里,看不出好坏。
他从来没有给猪修过蹄子。
在庄园里,猪是养来吃的,不是养来修蹄子的。
一头猪长到两三百斤就会被宰掉,它的蹄子还来不及长到影响走路的程度。
佩奇是个例外,它活了三年,已经算是一头老母猪了,它的蹄子肯定需要修。
问题是,怎么修?
罗克将羊皮书塞进怀里,蹲下来,抓住佩奇的一条后腿,翻过来看了看。
佩奇被他的动作弄醒了,不满地哼了一声,想把腿缩回去,但罗克抓得很紧。
猪蹄的结构和马蹄不一样。
马蹄是一个完整的角质壳,需要用专用的蹄刀和蹄钳来修整。
猪蹄是分瓣的,每只脚上有两个主蹄和两个副蹄,形状更不规则,角质也更软。
罗克用手指敲了敲佩奇的蹄子,感觉了一下厚度和硬度。
“得找把好刀。”罗克自言自语。
“还要知道怎么修,修多少,不能修多了,修多了会伤到肉,修少了等于没修。”
他站起身,拍了拍佩奇的屁股。
“走吧,我们先回营地。”
佩奇打了个响鼻,站起来,抖了抖身上的泥土。
罗克翻身上猪,骑着佩奇从酒馆后面的小路绕出去,上了通往山里的土路。
佩奇驮着他走得不紧不慢,四条短腿迈得很有节奏,像是在散步。
罗克没有催促它。
他知道佩奇今天已经很累了,跑了那么远的路,驮了那么重的货,还撞了一头亡者。
罗克掏出羊皮书,借着月光再次看了一眼那个任务。
“修猪蹄十次。”罗克苦笑了一下。
“一天修一次的话,十天就完成了,问题是,我得先学会怎么修。”
他把羊皮书塞回怀里,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月亮。
皎洁的光芒洒在山野间,将远处的树林和近处的土路都镀上了一层银白色。
佩奇走得很稳,罗克骑在它背上,身体随着它的步伐轻轻晃动,竟然有些困了。
他打了个哈欠,强撑着没有睡着。
“佩奇。”罗克拍了拍佩奇的脖子。
“回去之后,克拉夫特肯定要问东问西,你得配合我,别说漏嘴了。”
佩奇哼唧了一声。
“你当然不会说话,但你会哼哼,你的哼哼也是有情绪的,克拉夫特那个老狐狸说不定能听懂。”
佩奇又哼了一声,这次听起来像是在说“你也太小看我了”。
罗克笑了,伸手摸了摸佩奇的耳朵。
夜色中,一人一猪沿着土路缓缓前行。
远方的山腰上,几团篝火的光芒在黑暗中闪烁,那是克拉夫特新的扎营地点。
罗克一路在想,克拉夫特把自己当成了弃子,留下来断后,换了别人,回去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找克拉夫特算账。
但自己没法这样做,在这个世界里,主人让农奴去死,农奴就得去死,这是天经地义的事。
“就算是天经地义的不代表我会认。”罗克在心里默念。
“克拉夫特,你欠我一条命,这笔账,我会慢慢跟你算。”
佩奇似乎感受到了他心中的情绪,加快了脚步。
赶了大半夜的路,篝火的光芒越来越亮,罗克看到了营地外围的栅栏。
那些材料不是他们之前立的栅栏,而是新加固过的。
木桩更粗了,壕沟更深了,营地的四个角上都点了篝火,每隔一会儿就有巡逻的人影走过。
“克拉夫特的警惕性还是挑不出毛病的。”
忽然,罗克皱了皱眉:“难道哥布林的事还没完?”
他骑着佩奇靠近营地,还没走到栅栏边,就听到一声厉喝:“谁?”
那是图尔斯的声音。
“咳咳,是我,破箩筐,我回来了。”罗克喊道。
栅栏后面顿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。
图尔斯举着火把出现在栅栏后面,他的脸上还糊着干涸的血迹,左臂上缠着绷带,但右手握着剑,一副随时准备战斗的样子。
等他看清了罗克的脸后,脸上写满了惊讶。
“你还活着?”
“托老爷的福。”罗克从猪背上翻下来,牵着佩奇走向栅栏。
“老爷呢?”
图尔斯张了张嘴,似乎想说什么,但最终只是侧身让开了路,朝克拉夫特帐篷的方向指了指。
克拉夫特的帐篷在营地最中央,比其他帐篷大一倍,门口插着一面小旗,旗上绣着克拉夫特家族的纹章,一只展翅的鹰。
罗克走到帐篷前,还没开口,帐篷的帘子就从里面掀开了。
克拉夫特站在帐篷里,手里端着一杯麦酒,脸上没有任何表情。
他看了罗克一眼,然后目光移到了罗克腰间,好在那里没有符文铁斧。
“斧头呢?”克拉夫特问道。
“还给亡者了,它追上来要,我就还给它了。”
克拉夫特盯着罗克,缓缓侧身朝他勾了勾手:“进来。”
罗克走进帐篷,佩奇想跟进来,被克拉夫特一脚阻止了。
母猪委屈地哼了一声,蹲在帐篷门口,小眼睛透过帘子的缝隙往里看。
帐篷里很简单,一张行军床,一张折叠桌,桌上铺着一张羊皮地图。
地图上用炭笔画着山川、河流、道路,还有几个用红圈标注的地方,其中一个是哥布林巢穴的位置。
“坐吧。”克拉夫特指了指行军床。
罗克没有坐,作为农奴,在主人家面前坐下是一种僭越。
克拉夫特没有坚持,自己坐到了行军床上,将麦酒放在桌上。
“告诉我,你是怎么从亡者手里活下来的?”
“老爷,我把亡者引开后...”罗克将编好的故事说了一遍。
“玛莎知道的东西比一个酒馆老板娘应该知道的还要多。”罗克心想,但很快就把这个念头压了下去。
现在不是深究玛莎来历的时候,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。
佩奇还拴在马厩旁边,已经睡着了。
罗克走过去,从它背上解下另一个钱袋,将剩下的几十枚铜币塞进怀里,然后把空袋子卷起来塞进佩奇的肚带下面。
佩奇被他的动作弄醒了,哼唧了一声,用鼻子拱了拱他的手,然后又闭上了眼睛。
罗克蹲在佩奇身边,从怀里掏出羊皮书。
油灯光从酒馆的窗户漏出来,微弱的光线勉强照亮了羊皮书上的文字。
他将钱袋里的铜币倒出来,数了四百枚,整整齐齐地码在面前。
铜币在微光中泛着暗淡的红色,堆成一座小山。
罗克深吸一口气,将羊皮书放在铜币堆上。
嗡。
羊皮书微微一颤,紧接着铜币一枚接一枚地消失。
罗克屏住了呼吸。
第三页上的蝌蚪文比前两页更加密集,它们像活物一样在纸面上游动、交织、融合,最终凝固成一行行清晰的文字。
【任务:提升坐骑的品质,给你的坐骑修猪蹄十次。】
【任务奖励:智力10坐骑品质提升为精英铜币200】
【提示:完成任务后,花费800铜币可开启羊皮书第四页。】
修猪蹄?
罗克低头看向佩奇的四条短腿,蹄子埋在一层厚厚的泥土和干粪里,看不出好坏。
他从来没有给猪修过蹄子。
在庄园里,猪是养来吃的,不是养来修蹄子的。
一头猪长到两三百斤就会被宰掉,它的蹄子还来不及长到影响走路的程度。
佩奇是个例外,它活了三年,已经算是一头老母猪了,它的蹄子肯定需要修。
问题是,怎么修?
罗克将羊皮书塞进怀里,蹲下来,抓住佩奇的一条后腿,翻过来看了看。
佩奇被他的动作弄醒了,不满地哼了一声,想把腿缩回去,但罗克抓得很紧。
猪蹄的结构和马蹄不一样。
马蹄是一个完整的角质壳,需要用专用的蹄刀和蹄钳来修整。
猪蹄是分瓣的,每只脚上有两个主蹄和两个副蹄,形状更不规则,角质也更软。
罗克用手指敲了敲佩奇的蹄子,感觉了一下厚度和硬度。
“得找把好刀。”罗克自言自语。
“还要知道怎么修,修多少,不能修多了,修多了会伤到肉,修少了等于没修。”
他站起身,拍了拍佩奇的屁股。
“走吧,我们先回营地。”
佩奇打了个响鼻,站起来,抖了抖身上的泥土。
罗克翻身上猪,骑着佩奇从酒馆后面的小路绕出去,上了通往山里的土路。
佩奇驮着他走得不紧不慢,四条短腿迈得很有节奏,像是在散步。
罗克没有催促它。
他知道佩奇今天已经很累了,跑了那么远的路,驮了那么重的货,还撞了一头亡者。
罗克掏出羊皮书,借着月光再次看了一眼那个任务。
“修猪蹄十次。”罗克苦笑了一下。
“一天修一次的话,十天就完成了,问题是,我得先学会怎么修。”
他把羊皮书塞回怀里,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月亮。
皎洁的光芒洒在山野间,将远处的树林和近处的土路都镀上了一层银白色。
佩奇走得很稳,罗克骑在它背上,身体随着它的步伐轻轻晃动,竟然有些困了。
他打了个哈欠,强撑着没有睡着。
“佩奇。”罗克拍了拍佩奇的脖子。
“回去之后,克拉夫特肯定要问东问西,你得配合我,别说漏嘴了。”
佩奇哼唧了一声。
“你当然不会说话,但你会哼哼,你的哼哼也是有情绪的,克拉夫特那个老狐狸说不定能听懂。”
佩奇又哼了一声,这次听起来像是在说“你也太小看我了”。
罗克笑了,伸手摸了摸佩奇的耳朵。
夜色中,一人一猪沿着土路缓缓前行。
远方的山腰上,几团篝火的光芒在黑暗中闪烁,那是克拉夫特新的扎营地点。
罗克一路在想,克拉夫特把自己当成了弃子,留下来断后,换了别人,回去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找克拉夫特算账。
但自己没法这样做,在这个世界里,主人让农奴去死,农奴就得去死,这是天经地义的事。
“就算是天经地义的不代表我会认。”罗克在心里默念。
“克拉夫特,你欠我一条命,这笔账,我会慢慢跟你算。”
佩奇似乎感受到了他心中的情绪,加快了脚步。
赶了大半夜的路,篝火的光芒越来越亮,罗克看到了营地外围的栅栏。
那些材料不是他们之前立的栅栏,而是新加固过的。
木桩更粗了,壕沟更深了,营地的四个角上都点了篝火,每隔一会儿就有巡逻的人影走过。
“克拉夫特的警惕性还是挑不出毛病的。”
忽然,罗克皱了皱眉:“难道哥布林的事还没完?”
他骑着佩奇靠近营地,还没走到栅栏边,就听到一声厉喝:“谁?”
那是图尔斯的声音。
“咳咳,是我,破箩筐,我回来了。”罗克喊道。
栅栏后面顿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。
图尔斯举着火把出现在栅栏后面,他的脸上还糊着干涸的血迹,左臂上缠着绷带,但右手握着剑,一副随时准备战斗的样子。
等他看清了罗克的脸后,脸上写满了惊讶。
“你还活着?”
“托老爷的福。”罗克从猪背上翻下来,牵着佩奇走向栅栏。
“老爷呢?”
图尔斯张了张嘴,似乎想说什么,但最终只是侧身让开了路,朝克拉夫特帐篷的方向指了指。
克拉夫特的帐篷在营地最中央,比其他帐篷大一倍,门口插着一面小旗,旗上绣着克拉夫特家族的纹章,一只展翅的鹰。
罗克走到帐篷前,还没开口,帐篷的帘子就从里面掀开了。
克拉夫特站在帐篷里,手里端着一杯麦酒,脸上没有任何表情。
他看了罗克一眼,然后目光移到了罗克腰间,好在那里没有符文铁斧。
“斧头呢?”克拉夫特问道。
“还给亡者了,它追上来要,我就还给它了。”
克拉夫特盯着罗克,缓缓侧身朝他勾了勾手:“进来。”
罗克走进帐篷,佩奇想跟进来,被克拉夫特一脚阻止了。
母猪委屈地哼了一声,蹲在帐篷门口,小眼睛透过帘子的缝隙往里看。
帐篷里很简单,一张行军床,一张折叠桌,桌上铺着一张羊皮地图。
地图上用炭笔画着山川、河流、道路,还有几个用红圈标注的地方,其中一个是哥布林巢穴的位置。
“坐吧。”克拉夫特指了指行军床。
罗克没有坐,作为农奴,在主人家面前坐下是一种僭越。
克拉夫特没有坚持,自己坐到了行军床上,将麦酒放在桌上。
“告诉我,你是怎么从亡者手里活下来的?”
“老爷,我把亡者引开后...”罗克将编好的故事说了一遍。